两部门:即日起,立即停止!严禁以任何形式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
获悉,近日,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发布《关于严厉打击违法采矿行為(wèi)的通告》(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。《通告》表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。即日起,立即停止无证开采、以探代采、不按采矿许可(kě)证上载明的矿种、“洗洞”“洗坡”盗采金矿、超出批准范围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為(wèi)。
两部门:即日起,立即停止!严禁以任何形式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
获悉,近日,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发布《关于严厉打击违法采矿行為(wèi)的通告》(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。《通告》表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。即日起,立即停止无证开采、以探代采、不按采矿许可(kě)证上载明的矿种、“洗洞”“洗坡”盗采金矿、超出批准范围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為(wèi)。
具體(tǐ)内容如下:
关于严厉打击违法采矿行為(wèi)的通告
為(wèi)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為(wèi),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,特此通告如下:
一、矿产资源属于國(guó)家所有(yǒu),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。
二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无证开采、以探代采、不按采矿许可(kě)证上载明的矿种、“洗洞”“洗坡”盗采金矿、超出批准范围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為(wèi)。
三、2022年4月30日前,实施或参与非法违法采矿行為(wèi)的单位或个人,主动向当地政府或其它部门报告的,从宽处理(lǐ)。
四、对拒不停止非法违法采矿行為(wèi),不主动报告,或者拒绝、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单位或个人,一经发现,一律从严查处,没收一切违法所得,并顶格处罚。涉嫌犯罪的,一律追究刑事责任。
五、為(wèi)非法违法采矿行為(wèi)提供帮助获取利益,或者窝藏、转移、收購(gòu)、代為(wèi)销售矿产品的单位或个人,一律依法处理(lǐ)。
六、参与非法违法采矿行為(wèi),或支持、包庇、纵容非法违法采矿行為(wèi)的國(guó)家公职人员或村干部,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(lǐ)。
七、希望广大人民(mín)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发现非法违法采矿行為(wèi)的,积极进行举报(举报電(diàn)话:12345)。